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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工业清静和蹊径交通清静,依法惩办醉酒危险驾驶(以下简称醉驾)违法犯法,凭证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划定,连系执法司法实践,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办理醉驾案件,应当坚持分工认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坚持准确适用执法,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酷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政治效果、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审查院依法对醉驾案件办理活动实验执法监视。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办理醉驾案件,应当周全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凭证案件的详细情节,实验区别看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坚持惩办与预防相连系,接纳多种方法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镌汰酒后驾驶行为爆发。
二、立案与侦查
第四条 在蹊径上驾驶无邪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抵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遵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划定决议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不以为是犯法的,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应当实时提取犯法嫌疑人血液样本送检。认定犯法嫌疑人是否醉酒,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作为依据。
犯法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抵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提取血液样本前脱逃或者找人顶替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效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法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爆发蹊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执法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居心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第五条 醉驾案件中“蹊径”“无邪车”的认定适用蹊径交通清静法有关“蹊径”“无邪车”的划定。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民小区等单位统领规模内的路段是否定定为“蹊径”,应当以其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无邪车通行”作为判断标准。只允许单位内部无邪车、特定来访无邪车通行的,可以不认定为“蹊径”。
第六条 对醉驾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凭证案件详细情形,可以依法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样平常予以取保候审:
(一)因自己受伤需要救治的;
(二)患有严重疾病,不相宜羁押的;
(三)系有身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系生涯不可自理的人的唯一抚育人;
(五)其他需要取保候审的情形。
对切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法嫌疑人、被告人不可提出包管人,也不交纳包管金的,可以监视栖身。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栖身划定的犯法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拘捕。
第七条 办理醉驾案件,应当网络以下证据:
(一)证实犯法嫌疑人情形的证据质料,主要包括生齿信息盘问纪录或者户籍证实等身份证实;驾驶证、驾驶人信息盘问纪录;犯法前科纪录、曾因饮酒后驾驶无邪车被查获或者行政处分纪录、本次交通违法行政处分决议书等;
(二)证实醉酒检测判断情形的证据质料,主要包括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效果、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标定证书、血液样本提取笔录、判断委托书或者判断机构吸收检材挂号质料、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判断意见通知书等;
(三)证实无邪车情形的证据质料,主要包括无邪车行驶证、无邪车信息盘问纪录、无邪车照片等;
(四)证实现场执法情形的照片,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无邪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提取与封装血液样本等环节的照片,并应当生涯相关环节的录音录像资料;
(五)犯法嫌疑人供述和辩白。
凭证案件详细情形,还应当网络以下证据:
(一)犯法嫌疑人是否饮酒、驾驶无邪车有争议的,应当网络同车职员、现场眼见证人或者配合饮酒职员等证人证言、饮酒场合及行驶路段监控纪录等;
(二)蹊径属性有争议的,应当网络相关治理职员、业主等知情职员证言、治理单位或者有关部分出具的证实等;
(三)爆发交通事故的,应当网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路段监控纪录、人体损伤水一律判断意见、被害人陈述等;
(四)可能组成自首的,应当网络犯法嫌疑人到案经由等质料;
(五)其他确有须要网络的证据质料。
第八条 对犯法嫌疑人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送检、判断等程序,凭证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蹊径交通清静违法行为处置惩罚程序、判断规则等划定执行。
公安机关提取、封装血液样本历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血液样本提取、封装应当做好标记和编号,由提取人、封装人、犯法嫌疑人在血液样本提取笔录上签字。犯法嫌疑人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提取的血液样本应当实时送往判断机构举行血液酒精含量判断。因特殊缘故原由不可实时送检的,应当凭证有关规范和手艺标准保管检材并在五个事情日内送检。
判断机构应当对血液样品制备和仪器检测历程举行录音录像。判断机构应当在收到送检血液样本后三个事情日内,凭证有关规范和手艺标准举行判断并出具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通知或者送交委托单位。
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作为证据使用的,办案单位应当自收到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之日起五个事情日内,书面通知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署理人。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补正或者作出合明确释的,血液酒精含量判断意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不可补正或者作出合明确释的,应当予以扫除:
(一)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不规范的;
(二)未按划定的时间和程序送检、出具判断意见的;
(三)判断历程未按划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四)保存其他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取证行为的。
三、刑事追究
第十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组成其他犯法的,从重处置惩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所有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无邪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划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无邪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旅客的;
(七)驾驶无邪车从事校车营业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验威胁、攻击抨击、引诱、贿买证人、判断人等职员或者杀绝、伪造证据等波折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无邪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分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讯断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置惩罚的情形。
第十一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宽处置惩罚:
(一)自首、坦率、立功的;
(二)自愿认罪认罚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体贴的;
(四)其他需要从宽处置惩罚的情形。
第十二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划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遵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划定处置惩罚: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抢救伤病职员等紧迫情形驾驶无邪车,且不组成紧迫避险的;
(三)在住民小区、停车场等场合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无邪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住民小区、停车场等场合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无邪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住民小区、停车场等场合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稍微的情形。
醉酒后出于抢救伤病职员等紧迫情形,不得已驾驶无邪车,组成紧迫避险的,遵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划定处置惩罚。
第十三条 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醉驾案件,人民审查院综合思量犯法嫌疑人驾驶的念头和目的、醉酒水平、无邪车类型、蹊径情形、行驶时间、速率、距离以及认罪悔罪体现等因素,以为属于犯法情节稍微的,遵照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划定处置惩罚。
第十四条 对切合刑法第七十二条划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样平常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稍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所有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所有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未取得无邪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五)血液酒精含量凌驾180毫克/100毫升的;
(六)服用国家划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七)接纳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验波折司法行为的;
(八)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无邪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分的;
(九)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讯断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其他情节卑劣的情形。
第十五条 对被告人判处分金,应当凭证醉驾行为、现实损害效果等犯法情节,综合思量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与主刑相顺应的罚金数额。起刑点一样平常不应低于蹊径交通清静规则定的饮酒后驾驶无邪车响应情形的?钍;每增添一个月拘役,增添一千元至五千元罚金。
第十六条 醉驾同时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要领危害公共清静罪、以危险要领危害公共清静罪等其他犯法的,遵照处分较重的划定治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无邪车,以暴力、威胁要领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组成波折公务罪、袭警罪等其他犯法的,遵照数罪并罚的划定处分。
第十七条 犯法嫌疑人醉驾被现场查获后,经允许脱离,再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或者自动到案,不认定为自动投案;造成交通事故后;は殖 ⑶谰壬苏,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视察的,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第十八条 凭证本意见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处置惩罚的案件,可以将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接受清静驾驶教育、从事交通自愿效劳、社区公益效劳等情形作为作出相关处置惩罚的考量因素。
第十九条 对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决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凭证案件的差别情形,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悟、谢罪致歉、赔偿损失,需要给予行政处分、处分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惩罚。
第二十条 醉驾属于严重的饮酒后驾驶无邪车行为。血液酒精含量抵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决议不予立案、作废案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前,给予行为人吊销无邪车驾驶证行政处分。凭证本意见第十二条第一款处置惩罚的案件,公安机关还应当凭证蹊径交通清静规则定的饮酒后驾驶无邪车响应情形,给予行为人?睢⑿姓拘留的行政处分。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依据本意见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处置惩罚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被告人需要予以行政处分的,应当提出审查意见或者司法建议,移送公安机关遵照前款划定处置惩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置惩罚情形转达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
四、快速办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增强协作配合,在遵照法定程序、包管当事人权力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建设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限期,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第二十二条 切合下列条件的醉驾案件,一样平常应当适用快速办理机制:
(一)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执法适用没有争议的;
(三)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
(四)不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划定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的醉驾案件,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一样平常应当在立案侦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讯事情。
第二十四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接纳取保候审步伐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讯阶段时,取保候审限期尚未届满且切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受案机关可以不再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议,由公安机关继续执行原取保候审步伐。
第二十五条 对醉驾被告人拟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或者宣告缓刑的,一样平常可以不举行视察评估。确有须要的,应当实时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举行视察评估。受委托方应当实时向委托机关提供视察评估效果。
第二十六条 适用浅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醉驾案件,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接纳合并式、要素式、表名堂等方法简化文书。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一体化的网上办案平台流转、送达电子卷宗、执法文书等,实现案件线上办理。
五、综合治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起劲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蹊径交通清静法治宣布道育,普遍开展普法进机关、进墟落、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事情,指导社会公众作育规则意识,养成遵法习惯。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审查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审查建议、提醒函等机制,催促有关部分、企事业单位,增强本单位职员教育治理,加台端驶培训环节清静驾驶教育,规范代驾行业生长,增强餐饮、娱乐等涉酒场合治理,加大警示提醒力度。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凭证醉驾服刑职员、社区矫正工具的详细情形,制订有针对性的教育刷新、矫正计划,实现分类治理、个体化教育,增强其悔罪意识、法治看法,资助其成为遵法公民。
六、附则
第三十条 本意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无邪车刑事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同时废止。